Chapter 41. (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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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所以也請妳等我回去,好嗎?」
已經管不了電話費這回事,我用存了好幾個月的打工錢請人偷偷幫我辦了號碼和手機,而拿到它的第一件事,便是打給巧欣。
許久沒聽到她的聲音了,她一定不知道,在撥電話過去時,我緊張得幾乎要忘了怎麽呼吸。
可是她的聲音……聽起來卻很痛苦。
是我讓她感到痛苦的嗎?她哭得好傷心。但我……其實多少也都明白了吧。
禹廷的死,對我們而言,都是太大太大的痛苦。
但是、我不甘心啊!這些日子來,我每時每刻都在後悔,都在想念……
「……少爺。」正扼腕苦惱著,一旁那個被老媽派來監視我的男人卻突然就開了口:「您很想回去,是嗎?」
我一楞。「是。」毫不猶豫地答話,我指節緊了緊,低眸,「但你們不會讓我走,不是嗎?」我自嘲地冷笑了一聲。
他們兩人對視了一眼,然而接下來卻做了件令我震驚至極的事──他們遞出了一張往臺灣的來回機票,並放到了我手上!
「你們……」我登時說不出話來了。這是怎麽一回事?
「這兩天正好是假日。」其中一個男人緩緩開了口:「少爺上次的話,讓我想了很久。我兄弟客死異鄉時,我也沒見到他最後一面,一直到今天,我也沒辦法去看他……」低著頭,那壯碩男人神情低落哀傷,甚至我還看見了他眼裏倏然閃過的一抹哀慟。
「所以,您就回去一趟吧!」他身旁另個男人也接著開了口,「我們會想辦法替你瞞過夫人的。」他目光堅定地看著我。
我心裏有些感動了起來。總算能夠回去了!巧欣、禹廷、言華,還有日晞……「謝謝你們!」朝著他們感激一笑,我彎腰鞠過躬,也沒想太多,隨意收拾了下隨身物品便向外沖了出去。
就算已經來不及,我也還是想試個一試。
盡管我心裏愧疚於禹廷……但我還是確實深深愛著巧欣啊!
雖然不曉得決定勇敢的我是不是還來得及……
但這次我、不想放手。
而回到臺灣的第一刻,我並沒有直接去找巧欣,而是先找了言華。
「哥?」剛留學完回到臺灣不久的言華見到我,似乎很驚訝,「你怎麽會回來?這件事媽……」
我立刻打斷了他的話。「噓,偷偷回來兩天而已,沒有讓媽知道。」眨了眨眼睛,我食指附在唇前,示意他幫我保密。
他也立刻了然地點了點頭。「我帶你去見那個人。」
沒有先找巧欣……是因為我想先見禹廷,和他好好道個歉。而且……如果去問她禹廷的墓地,她會難過的吧?
言華載著我到了一座墓園,直到那個刻著「鄭禹廷」三字的墓碑在我眼前鮮明,才讓我深刻體認到……這個人,是真的已經不在了。
「兄弟,對不起啊。」蹲在墓碑前,我伸手觸上那三字,默默跪下,眼眶有些熱,「是我的懦弱害了你……」
對不起,真的對不起。但……也真的真的、謝謝你。
太多太覆雜的道歉和道謝,我不知道要怎麽開口,只能在心裏一遍又一遍地默念。
對不起……還有,誠摯的感謝。
「對了,巧欣她最近……還好嗎?」起身拍了拍褲子上臟汙,我抹去眼角一點淚光,轉身望向言華,問。
然而聽到問題,他的表情卻一下子怪異了起來。「你還沒去見她?」皺著眉,他像是不敢置信地望著我,語調似因著急而拉高了些。
「嗯。怎麽了嗎?」我困惑。
「……她今天要出發去意大利實習了。」
腦中登時「轟」地一聲響,我雙手緊緊抓住了他手臂,「那是什麽意思?」
言華也沒再多說話,只拉著我往車子快步走去,一言不發地踩緊油門往機場飆。他說,巧欣被公司選中,要去米蘭的本公司實習了……
而當我匆匆忙忙趕到機場時,正好是看見了她。
外頭下著毛毛細雨,我原想開口叫住她,她卻就那麽站在我前方不遠。背對著我,她擡眸靜靜望著窗外,背影看起來很寂寞……
卻帶著某種決心。
我沒有再去追,就只是這麽靜靜佇立在原地,看著她慢慢走遠。一直到那聲手機簡訊通知驀然喚回了我的神智:
「不要再等我了,我們都該前進了。」
心驀地一痛,我揚唇苦澀笑了開來。
巧欣……妳已經決定好要前進了嗎?
☆、我不願讓妳一個人04
巧欣已經選擇放手前進了,那我呢?
我也應該要……放手了嗎?
「哥?」看見我喪氣地走出了機場,言華皺眉困惑地看著我,大概是覺得不能理解。
「她走了。」淡淡開口,我勾了勾唇,想盡量讓自己看起來毫不在乎。
但是……怎麽可能不在乎呢。
「……」他沈默一陣。「去看日晞?」
「嗯,走吧。」淺淺地扯了扯嘴角笑,我輕應聲,覺得心痛得麻痹,像是失去了所有知覺。
不要再等我了,我們都該前進了。
我們終究……還是錯過了。
承載著日晞靈魂的那片海岸如今看來依舊那樣冷清寂寥。日晞現在,應該已經在自由飛翔了吧?那個敏感又細心的傻妹妹……
「日晞,對不起啊。」閉上眼睛,我苦笑低喃。怎麽覺得今天似乎一直在道歉?「到最後……我還是沒能把妳的巧欣姐娶回家。」低嘆了句,我輕聲說。
如果日晞還在,大概會大罵我這大哥太軟弱吧?
就像那時巧欣說的,逃避的人……一直都是我──
「哥。」一直沈默著的言華突然開了口,「你會……想念日晞?」目光遙遙望著海岸,我聽見他怔忡問著,聲音輕得幾乎要被浪聲淹沒。
我楞了楞,隨即澀然笑開。「會啊。」輕吐了口氣,我有些惘然地垂了垂眸,「我常想,如果日晞沒病……她應該會是我們之中最勇敢的吧?」笑著啟唇開口,我淡淡說著,卻覺得心有些痛了起來。
──「我一定會活下來的啊。」
每當想起她那時的笑容,我便不禁想……或許她,早就知道結局了吧。
我和言華終於和好了,但她卻也再醒不過來了。
「或許吧。」最後,言華這麽說。
雖然沒能把巧欣變成妳大嫂,和老媽的關系也依舊是那樣。
但是,我和言華和好了,妳也不用再擔心了吧?日晞。
夜晚,我回到了叔叔的酒吧。
「雁書?」見到我來,叔叔和言華露出了同樣驚訝的表情,「你怎麽會回來?」瞠大了眼,他問。
「暫時逃回來而已。」眨眨眼睛,我再次將食指擺在唇邊,做了一個「噓」動作,示意希望他幫我保密,「我能借住叔叔這裏一晚嗎?」有些不好意思地搔了搔頭,我幹笑問。
「你這孩子,還是一樣亂來。」叔叔無奈地嘆了口氣,「你都來了,我還能說不嗎?」
我只好心虛地笑了一笑。
記得高一那年我私自休學,搭車到了高雄時,就是這樣就是這樣背著一大包行李到酒吧求他收留我,只因為他說過他欣賞我的才華。
「哈哈。」我尷尬笑了兩聲,連忙轉移話題,「是說,叔叔,酒吧這時段是空的?」望向上頭空蕩蕩的舞臺,我有些困惑。這時間的客人不是挺多的嗎?難得會沒人駐唱……
「那孩子走後,這時間我就沒再請人了。」聞言,叔叔嘆了口氣,目光慨然。
我楞楞。是因為這個原因嗎……「那,能不能上去讓我唱首歌?」憶起以往曾和禹廷一同上臺尬歌玩鬧的情景,我想了想,問,覺得嗓音有些幹澀。
「可以啊,客人也會很開心的。」叔叔笑笑聳了聳肩,答應得很幹脆。
得到應允,我緩步上臺,拿起了一旁放在墻邊的電吉他。酒吧的樂手在叔叔的協調下各個到了位置上坐定,我和他們商量了下我要唱的歌,伸手刷了刷弦,覺得自己似乎很久沒碰過吉他了。
前奏的琴聲響起,我清了清嗓子,開口輕唱:
「妳說呢明知妳不在還是會問空氣卻不能代替妳出聲
習慣 像永不愈合的固執傷痕一思念就撕裂靈魂
把相片讓妳能保存多洗一本毛衣也為妳準備多一層
但是妳孤單時刻安慰的體溫怎麽為妳多留一份
我不願讓妳一個人一個人在人海浮沈我不願妳獨自走過 風雨的時分
我不願讓妳一個人承受這世界的殘忍我不願眼淚陪妳到永恒
妳走後愛情的遺跡像是空城遺落妳杯子手套和笑聲
最後妳只帶走妳脆弱和單純和我最放不下的人
也許未來妳會找到 懂妳疼妳更好的人
下段旅程妳一定要 更幸福豐盛……
妳說呢明知妳不在還是會問只因習慣妳滿足的眼神
只是我最後一個奢求的可能只求妳有快樂人生……
(五月天-《我不願讓你一個人》,詞/阿信,曲/阿信、冠佑)」
我不願讓妳一個人。巧欣,正因為不願見到妳孤獨痛苦,我當初才堅決留下。
以為妳希望我離開,所以我遠走,卻讓彼此痛苦不堪。
但這次……我會放下,也會前進,會試著不再愛妳──
「只求命運 帶妳去一段全新的旅程往幸福的天涯飛奔
別回頭就往前飛奔……」
只要妳能幸福,只要妳能繼續快樂,我就已足夠知足。所以……
「請忘了我還一──個人。」
☆、我不願讓妳一個人05
愛一個人至深,放手又談何容易?
但,這是巧欣做的決定……我再執著,有些東西,也終究無法挽回了。
在那件事情以後,我有好一陣子沒有再去那間無名的咖啡廳。我想我需要一個人好好冷靜,即使我還是每天想她想得快要發瘋。
我只能更賣力更專註的跳舞,渴望藉由那樣來減少思念的痛。
只是那封簡訊……我始終舍不得刪。
「Nick!」
從打工的店出來,我走在回公寓的路上,不遠處一聲熟悉叫喚旋即吸走了我的註意力。側過頭,我望向聲音來處的街道另一頭,而那個金褐短發的混血女孩果真就站在那裏。
我勾起唇角。「Colleen?」這麽段時間沒見了,想不到會在這種時候遇見她啊……
「我出來買奶精,想不到會剛好遇到你。」笑笑地晃了晃手中的白色塑料袋,Colleen揚了揚唇,「Nick,你住這附近嗎?」困惑地望了望四周,她向我走來,有些疑惑的模樣。
「嗯,我打工剛結束,正要回去。」我莞爾聳聳肩。
不過,我說……她該不會是因為我太奧客才記住我的吧?
「你最近很久沒來踢館了,真不習慣。」抓了抓頭,她揚眉吐了口氣,「要順便一起去喝杯咖啡嗎?」
我一笑。「好啊。」
似乎沒有在晚上進過這間無名的咖啡廳,走進店門,北歐式的自然風裝潢被打了些黃光,看上去十分溫暖的模樣。室內客人並不多,我習慣地坐到了吧臺前的位置,等著她出來讓我「點餐」。
「久等了。今天想喝點什麽?」
「嗯……來杯『放手』好了。」
聞言,她盯著我,露出了一個「我就知道」的無奈表情。我聳肩笑了笑,然後便見她嘆口氣,轉身張羅去了。
半晌,她才端著杯飄散著濃郁香味的咖啡站到了我面前。
「喏,你的『放手』。」
我看了眼桌上那杯幾乎未加一點奶精和糖的咖啡,頓了頓,心想她這不是要報仇吧?擡眸覷了一眼她得意神色,我默默端起咖啡,終究還是喝了下去。
──那是我第一次喝到那樣的味道。
砂糖的甜味在口中輾轉停留了一陣,卻很快被一股澀入心頭的苦給掩蓋,那味道濃郁而幹澀,苦得我幾乎要不住地吐了出來。可在吞下去之後,卻又有一絲若有似無的甘甜味道在喉間縈繞流連,但很快便消逝,幾乎快得讓人無法捕捉。
我怔在原地,完全不曉得自己該怎麽反應了。
那是、名為「遺憾」的甘甜嗎?
「Nick?」還沒想好自己該說什麽,眼前的Colleen卻倏然緊張了起來,「餵,是有沒有這麽難喝啊……你、你一個大男人不要在公共場合哭啊!」她慌慌張張地抽了幾張面紙想要遞給我,而我擡手往臉頰一抹,這才發現自己竟然滿臉都是淚。
我……哭了?
甜和苦交雜的過往回憶驀然朝我襲來,一直裝在這張臉上的笑臉……卻居然被一杯咖啡給全部拆穿。
我突然覺得自己有些好笑。
「餵、Nick,你不要再哭了,大不了不要喝啊……」
我並不知道我為什麽哭。我只能對她搖搖頭,卻發現眼淚止不住,好像心裏有什麽再也無法承載……
「……謝謝妳。」
最後,崩潰的我牽起了嘴角,這麽對她說。
★ ★ ★
在那之後不久的隔天。
背著袋子,下課鐘聲還在響,而我步出笑門口,隨即便見到了那個女孩正局促不安地站在一旁,目光在四周飄忽,手裏還緊緊捏著一方紙片。
「啊、Nick!」見到我,她似乎放心不少,臉上表情一下子放松了下來,「你的學生證昨天忘在店裏了,我想說你應該很需要……」
「嘿,這位可愛的小姐。」開口打斷了她的話,我眨眨眼睛,摘下帽子,揚唇勾起了一個自認最迷人的燦爛笑容,「妳好,我是沈雁書,不知道我有沒有這個榮幸知道妳的名字?」
似乎被我舉動給唬得楞住,她傻傻地看著我,微紅了臉頰,半晌才緩緩吶吶開口:「呃?我、我叫柯瑜靜……」
有些事,執著不放,對彼此來說只會造成更多傷害……所以最後,我還是選擇了放手。
但是,只要繼續朝著不同的方向前進,總有一天,我們都會各自幸福的吧。
我不願讓妳一個人.完
☆、遠在咫尺
胸口分不清是因為驚嚇還是奔跑的原因而劇烈起伏著,身體痛得我幾乎要暈過去,嘴角和身下的滿片鮮紅卻連我自己也害怕。
──不斷蔓延湧出,好像提醒著我,再這樣下去……會死。
悶哼一聲,我艱難地緩緩側過頭去,不遠處那女孩正靜靜地躺在那裏,看上去十分蒼白纖弱,卻沒什麽傷著的模樣。
我不禁松了口氣。太好了,她沒事……
顫巍巍地想伸手觸碰她、想確認她是否真的安好無恙,可是大腦不受控制,連想動根手指頭都已十分困難。
我也、只能到這裏了嗎?
我……會死嗎?
耳邊不斷響起刺耳的剎車聲和喧嚷聲音,我的意識卻越飄越遠,飄到了連自己也無法觸及的地方。
思緒,仿佛回到了難忘的十七年前──
★ ★ ★
初識方巧欣,是在十七年前那間在當地規模還算挺大的國小。
記得第一次看見她時,從眼角瞥過去,我發現她比同齡的朋友還要瘦小,似乎很怕生的怯懦模樣,一個人在座位上發呆,不知道在想什麽。
我承認那個年紀的男生就是特別屁孩白目,看到女孩子就特別想欺負欺負,當然我也算在內。
而誰又知道這一惹上,竟然就是十七年沒完沒了的糾纏?
方巧欣其實那時候還沒有那麽嗆辣,就像個普通的女孩子一般,看上去雖然並不特別漂亮,但瘦瘦小小的樣子還挺招人保護欲。那時開學典禮剛結束,下課鐘響沒多久,我還在位子上琢磨著等會該怎麽捉弄她,那邊幾個男生就已經出手去到處荼毒女生,結果就看到她頭一低,眼淚就啪答啪答地掉了下來……哭了。
「餵、你們是不是男人啊?竟然把女生弄哭!」下意識就沖出去護著那個哭得淒慘的女孩子,我也忘了剛才我本來也會是那個害她掉眼淚的屁孩,模樣好像很冠冕堂皇。
那個年紀的屁孩其實對「男人」這詞沒有什麽領會,只是恪酢醍懂的崇拜。而男人的代名詞大概就是灌籃高手的櫻木花道那種的,總之惹女孩子哭是大忌、這大概是每家老爸調教出來的成果之一。
而且──雖然亂七八糟就成了英雄,不過看著她閃閃發亮的崇拜表情,心裏的得意就這麽膨脹得蓋過了心虛,好像自己真成了真男人一樣。
我想,估計她就是那時候開始跟著我到處跑的吧。
「餵,要不要一起去抓蚱蜢?」
此後的互動,大抵就是由我和另一個對她也有意思的朋友帶著她到處「灌杜伯」、抓蚱蜢螳螂,或是去爬樹,儼然就是一群野孩子。
現在想起來,大概她會變得那麽嗆辣,我也得負一方責任。
那個同樣也喜歡她的家夥是我大概那麽幾年來最要好的朋友,名字叫吳宇承,我們還曾經為此在背後打了一架。只是人算不如天算,那年爸媽離婚,年紀還小的我跟著爸爸北上,註定要離開高雄。
於是我連告白也沒了底氣,只好給吳宇承拍拍肩膀,說:「那個笨蛋就交給你了啊。」
結果他也真的就這麽喜歡了她十年。
記得那時最讓我驚訝的是,到臺北安居下後,老爸就遞了封信給我,說大概是高雄的同學寄來的。我看著上面歪歪斜斜地署名要給我,裏頭就這麽大剌剌地寫了大大的「我愛你」三個字,還不忘在右下角附上「方巧欣上」。
也不知道當時才八歲的她是怎麽寄信的?一個小孩子到底是怎麽準確將地址姓名都填寫正確無誤,還特地從高雄寄到了臺北來?
那時我覺得她就是個奇葩,一個讓我非常難忘的奇葩。
奇葩到那封信,竟然讓我完好保存了六年。
★ ★ ★
再一次見到她,是六年後那個城鎮上離她家最近,規模不小不大、也不算太爛的國中。
老實說,會和她再同班,就連我自己也驚訝。
那年我做了個重大決定──離開臺北,回到高雄去陪伴母親。老爸身邊已經有哥哥了,我想了很久,覺得媽媽這樣有些寂寞,於是決定了要回去。
後來我想,那大概是影響我這一生最大的一個轉折點吧?
然而當我再度選擇回到那個城鎮,入學手續辦好,暑假公布的班級名單卻讓我在計算機前楞了好一會。那個熟悉的名字就那麽印在我眼前,一筆一畫如此清晰,甚至讓我一度懷疑,這是不是同名同姓的巧合?然而當我抱著這個疑惑走入教室,那張令我掛念了六年的臉又在眼前出現時,我就知道,一定是她了。
那時我還以為,或許這就是緣分,註定要讓我和她湊在一起。
後來我才知道,原來緣分有時候並不代表情分。
時隔六年不見,方巧欣變了挺多,五官精致了些許,看起來漂亮了很多,好像也開朗活潑了很多。我也挺白目,拿著那封信就走到了她面前,大咧咧地笑著攤到了她桌上:
「嘿,好久不見。」
然後她看著那封熟悉的信犯傻,半晌才回過神,臉一下子漲紅了起來,好像很不可思議地看著我:「你、你怎麽還留著啊!」
我一度其實還挺高興,至少她還記得這封信。
而那天我才知道原來方巧欣不只是變了很多,還嗆辣了許多。那封信被她惱羞成怒的在我眼前被撕成了碎片,雖然一直挑釁她的罪魁禍首大概是我這個屁孩,這我無法否認。
我也才知道,當初那個奇葩的女孩,早就已經對我不上心了。
而大概是因為那封信,她本來還對我有些尷尬,這讓我慶幸自己和她哥哥原先就混得挺熟,至少讓她後來對我的觀感變成了「兄弟」。而那封信到最後,我還是趁著同學們不註意時給偷偷全撿了回來,黏上倒是又花了不少時間。
只是覺得……如果連那個都不見,好像就和過去曾經喜歡我的她永遠失去聯系了。
而事實上,就算我黏回來,她也早就已經不喜歡我了。
後來我才知道吳宇承也到了同間學校,只是他在二班,我和方巧欣在十四班。我聽說他小五時和她告了白,只是她似乎沒有答應,和他說了「先當朋友」。
我和吳宇承說好這次公平競爭,那時我想,反正我和她同班,近水樓臺總有機會先得月。
但是後來,她沒有喜歡我,也沒有喜歡吳宇承。
她和哥哥常常一起騎車出去玩,我努力混進了他們的交友圈裏,也和她二哥學了機車想載她。其實我只是想耍帥、想證明自己也有能力保護她,結果她給我載了一次,就說我的騎車技術太恐怖,說什麽也不再讓我載了。
我很努力的喜歡她,很努力的想要怎麽讓她也喜歡我,喜歡到似乎連她身邊的朋友也知道了我的心意。原本我覺得無所謂,讓她知道我喜歡她也沒什麽不好,結果我卻發現,方巧欣似乎開始疏離我了。
方巧欣那家夥到底喜歡什麽樣的男生?那大概是我人生第一次覺得女生很難懂也很難搞。到底該怎麽做,她才能再次喜歡我?
而我想了很久很久,直到今日也仍然沒想出個所以然來。
國三那年,她交了男朋友,但不是我。
於是我也很無恥的去交了個女朋友,然後對她說:「我確實曾經喜歡過妳。」
只是我沒說:一直到現在,我還是喜歡妳。
因為我明白了,唯有維持這個兄弟的身分,我才能繼續站在離她最近的地方……
繼續喜歡她。
★ ★ ★
高職三年,方巧欣交了兩任男友。
一任是她學校裏大她一屆的學長,一任是跟我同樣喜歡了她十年的吳宇承。
老實說我非常佩服吳宇承。因為方巧欣會和他交往,一半的原因,是他自告奮勇要當她甩掉學長的擋箭牌──分手後,那學長不甘心,一直不斷希望能夠和她覆合。
而方巧欣的個性是這樣:感情觀上格外直接,對她來說,既然分手,就連朋友都不可能做。
她會和吳宇承在一起,只是因為愧疚和替代……這點,我再清楚不過。
所以後來,她還是跟吳宇承分手了。
「鄭禹廷,我決定不喜歡巧欣了。」
上高中後我們已經鮮少見面,而那天傍晚他難得約了我出來,表情是我從未見過的惆悵。
「為什麽?」喝了口他請我的啤酒,我側頭看他,問。
「因為我終於明白,無論我再怎麽努力,她永遠都不可能會喜歡我。」
那句話狠狠打中我,可是他的表情痛苦得那麽真實,好像是某個倒影,對比我自欺欺人的悲哀。
「……是嗎。」將手中的啤酒給一口灌完,我看向天空,覺得有些茫然。
連他也要放棄了啊。
說不定我還有可能的。至少我知道現在的方巧欣還不懂愛,她的戀情通常來自於她「嘗試」的心態。
也許有一天,她會明白那個一直在她身邊的人有多喜歡她。
──或許就是憑著這股信念,才讓我義無反顧地愛了她這麽久。
高二那年的暑假,學校轉來了一個非常奇怪的家夥。
那個奇怪的人名字叫沈雁書,染著一頭鮮艷醒目的金發,頂著張好看的臉,總是笑容滿面,吸引了不少女生,還馬上便和校內所有大小人物都給混熟了。老實說我並未見過他幾面,只是聽說過這號人物──我念的是夜校,早上還要工作,而他是日校的學生,又是不同科別,根本沒有什麽交集的機會。
會認識沈雁書,是因為那年朋友找我組樂團時,找了他當吉他手。
「嗨,你好,我是沈雁書──水部沈、雁足傳書的雁書,請多多指教。」
「我叫鄭禹廷,邑部鄭,大禹的禹,宮廷的廷。」
原先我以為他是個神秘又奇怪的家夥,整天頂著張笑臉,也不知道心裏到底在想什麽。結果後來反而我們兩個意外投機,在樂團解散後混得最熟,還就這麽成了兄弟。
即使到最後,我依舊不是很懂沈雁書這個人。只知道這家夥挺有才華,很有義氣,而且和我一樣總是一堆工作。
而三年級的畢業旅行時,他們一群人不知道從哪偷渡了一堆酒,還邀我過去一起喝。
那時我酒量還不是很好,結果當然是醉得一塌糊塗──還超級丟臉的發了酒瘋。
不過,或許也是因為,那份感情……實在讓我壓抑太久了吧。
「到底要怎麽做,她才會喜歡我?」
模糊的記憶中,我痛苦地挨著旁邊那個大情聖訴苦。還記得事後他告訴我他當時非常頭痛,因為其它兩個朋友倒都對他求救眼神視而不見。
或許我只是下意識的想抓住浮木吧──沈雁書在學校裏交過那麽多女朋友,也許他比我還要更了解女孩子的心也說不定?
於是我說:「我愛了她……十年了……」
十年。吳宇承用十年放棄了她,可是我卻放不下──根本就沒有說出口的我,要怎麽放下?
可是錯過了當初回來時那個說明白的時機,現在的我,就是對她告白了,又有什麽用?
如果告白會讓我們再做不成朋友……那我寧可繼續自虐地繼續愛下去。
──自作自受。
記得之前不知道是誰曾經說過,在愛別人前,要先懂得愛自己,才知道要怎麽愛人。
可是在學會愛自己前,我就已經愛上她了,又要怎麽辦?
在那之後其實我也一直在想,如果早知道結局是這樣,我會不會後悔?
不過,或許沒有愛過她,才真的會讓我後悔吧。
★ ★ ★
升上大學後,沈雁書把我介紹給他開酒吧的叔叔,於是我正式成為了駐唱歌手。
我繼續去念了餐飲管理,方巧欣也接著讀服裝設計,而沈雁書則考上了舞蹈系,跌破眾人眼鏡。
我也是在那時候才知道,原來他的家庭背景並不簡單。他的叔叔在工作閑暇時間向我略提了幾句,我才曉得原來他是獨自從臺北逃家到這裏來的。
大四時,方巧欣在意外下正式認識了雁書。那個她嘴裏在街角意外的一撞,成為了我們三人間人生最大的一個轉折點。
我的第六感在那時準得悲哀。當我看見他們在同個打工的地方打情罵俏……心裏那個不安,好像就已經隱隱告訴了我往後既定的事實。
「方巧欣,妳是不是……喜歡沈雁書?」
「……嗯。」
從一開始她的一點點在乎,到最後她親口告訴我她喜歡上了沈雁書的事實,我竟然不覺得驚訝,只是心已經痛得沒有了知覺。
這次或許是真的該醒了吧。方巧欣……是真的不可能喜歡我了。
而如果是他,或許是真的能夠給她幸福的吧──我的直覺這麽告訴我。
於是我說服自己,只要她幸福,那就夠了。
那年我愛上了陳奕迅的歌,或許還帶著某種顧影自憐心態──還記得他有首歌叫《遠在咫尺》,我總覺得,那很適合形容我和方巧欣。
「假使你是情侶 假使你共同一起生活裏
同樣會記掛她身於咫尺心於千裏不可抑壓像潮水
想想我為誰廝守終生死去罪惡感中找樂趣……」
曾經一直不想承認,可是當在停車場看見他們親吻擁抱,我才終於認清,我和她的距離,一直都不是近水樓臺,而是遠在咫尺的天涯。
正因為是兄弟,所以看似最近,卻其實不可觸及。
可是明明應該放手的,明明我應該也要放棄了──當看著他們要到臺北,鬼使神差地,我居然也電話給我老爸告知了聲……就那麽一起北上了。
悲哀的放不下。但看著她幸福……我也覺得甘願了。
或許真的要等到我死了,才能夠真正不愛吧?
後來他們兩人似乎經常吵架,而我在一旁想幫忙,卻總是束手無策。
而那天雁書滿臉頹喪地告訴我,他要離開臺灣了,要到美國去繼續學舞。
「那方巧欣呢?」我從吧臺位置上憤怒站起,一把抓住他衣領怒喊:「你打算把她丟在這裏?」
可是他卻沒有一點反應。只是淒淒慘慘地對著我說:「巧欣她……不需要我了。」
怎麽會不需要。
怎麽可能會不需要!
「你是白癡嗎?那家夥現在、很需要你啊!」
為什麽他永遠也不知道我有多羨慕他?為什麽他可以這樣就離開她?
那剎那間,我真的很嫉妒他。
如果是我、如果能夠有那個機會……我怎麽舍得讓她孤單痛苦,怎麽舍得讓她難過流淚……
可是無論我再怎麽努力,都已經不可能了。
她真正不需要的人,是我啊。
我拚命想拖時間留下他,可是那家夥竟然異常堅定,怎麽樣也一定得走。
明明覺得她幸福就好了,可是怎麽到最後,我卻連她的幸福也沒法留下……
──該死的無能為力。
而就在雁書進去機場檢查口不久後,一個陌生的號碼接著打來,我困惑接起,竟然從話筒另一邊聽見了她的聲音:
「餵?鄭禹廷,我是方巧欣。」她聲音很快很急,「我在路上了,等我過去……」
然後「嘟」的一聲,代表斷線的聲音響起,切斷了我和她僅剩的聯系。而我望著窗外滂沱大雨發呆,心裏驀地不安了起來。
外面車這麽多,還下大雨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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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經管不了電話費這回事,我用存了好幾個月的打工錢請人偷偷幫我辦了號碼和手機,而拿到它的第一件事,便是打給巧欣。
許久沒聽到她的聲音了,她一定不知道,在撥電話過去時,我緊張得幾乎要忘了怎麽呼吸。
可是她的聲音……聽起來卻很痛苦。
是我讓她感到痛苦的嗎?她哭得好傷心。但我……其實多少也都明白了吧。
禹廷的死,對我們而言,都是太大太大的痛苦。
但是、我不甘心啊!這些日子來,我每時每刻都在後悔,都在想念……
「……少爺。」正扼腕苦惱著,一旁那個被老媽派來監視我的男人卻突然就開了口:「您很想回去,是嗎?」
我一楞。「是。」毫不猶豫地答話,我指節緊了緊,低眸,「但你們不會讓我走,不是嗎?」我自嘲地冷笑了一聲。
他們兩人對視了一眼,然而接下來卻做了件令我震驚至極的事──他們遞出了一張往臺灣的來回機票,並放到了我手上!
「你們……」我登時說不出話來了。這是怎麽一回事?
「這兩天正好是假日。」其中一個男人緩緩開了口:「少爺上次的話,讓我想了很久。我兄弟客死異鄉時,我也沒見到他最後一面,一直到今天,我也沒辦法去看他……」低著頭,那壯碩男人神情低落哀傷,甚至我還看見了他眼裏倏然閃過的一抹哀慟。
「所以,您就回去一趟吧!」他身旁另個男人也接著開了口,「我們會想辦法替你瞞過夫人的。」他目光堅定地看著我。
我心裏有些感動了起來。總算能夠回去了!巧欣、禹廷、言華,還有日晞……「謝謝你們!」朝著他們感激一笑,我彎腰鞠過躬,也沒想太多,隨意收拾了下隨身物品便向外沖了出去。
就算已經來不及,我也還是想試個一試。
盡管我心裏愧疚於禹廷……但我還是確實深深愛著巧欣啊!
雖然不曉得決定勇敢的我是不是還來得及……
但這次我、不想放手。
而回到臺灣的第一刻,我並沒有直接去找巧欣,而是先找了言華。
「哥?」剛留學完回到臺灣不久的言華見到我,似乎很驚訝,「你怎麽會回來?這件事媽……」
我立刻打斷了他的話。「噓,偷偷回來兩天而已,沒有讓媽知道。」眨了眨眼睛,我食指附在唇前,示意他幫我保密。
他也立刻了然地點了點頭。「我帶你去見那個人。」
沒有先找巧欣……是因為我想先見禹廷,和他好好道個歉。而且……如果去問她禹廷的墓地,她會難過的吧?
言華載著我到了一座墓園,直到那個刻著「鄭禹廷」三字的墓碑在我眼前鮮明,才讓我深刻體認到……這個人,是真的已經不在了。
「兄弟,對不起啊。」蹲在墓碑前,我伸手觸上那三字,默默跪下,眼眶有些熱,「是我的懦弱害了你……」
對不起,真的對不起。但……也真的真的、謝謝你。
太多太覆雜的道歉和道謝,我不知道要怎麽開口,只能在心裏一遍又一遍地默念。
對不起……還有,誠摯的感謝。
「對了,巧欣她最近……還好嗎?」起身拍了拍褲子上臟汙,我抹去眼角一點淚光,轉身望向言華,問。
然而聽到問題,他的表情卻一下子怪異了起來。「你還沒去見她?」皺著眉,他像是不敢置信地望著我,語調似因著急而拉高了些。
「嗯。怎麽了嗎?」我困惑。
「……她今天要出發去意大利實習了。」
腦中登時「轟」地一聲響,我雙手緊緊抓住了他手臂,「那是什麽意思?」
言華也沒再多說話,只拉著我往車子快步走去,一言不發地踩緊油門往機場飆。他說,巧欣被公司選中,要去米蘭的本公司實習了……
而當我匆匆忙忙趕到機場時,正好是看見了她。
外頭下著毛毛細雨,我原想開口叫住她,她卻就那麽站在我前方不遠。背對著我,她擡眸靜靜望著窗外,背影看起來很寂寞……
卻帶著某種決心。
我沒有再去追,就只是這麽靜靜佇立在原地,看著她慢慢走遠。一直到那聲手機簡訊通知驀然喚回了我的神智:
「不要再等我了,我們都該前進了。」
心驀地一痛,我揚唇苦澀笑了開來。
巧欣……妳已經決定好要前進了嗎?
☆、我不願讓妳一個人04
巧欣已經選擇放手前進了,那我呢?
我也應該要……放手了嗎?
「哥?」看見我喪氣地走出了機場,言華皺眉困惑地看著我,大概是覺得不能理解。
「她走了。」淡淡開口,我勾了勾唇,想盡量讓自己看起來毫不在乎。
但是……怎麽可能不在乎呢。
「……」他沈默一陣。「去看日晞?」
「嗯,走吧。」淺淺地扯了扯嘴角笑,我輕應聲,覺得心痛得麻痹,像是失去了所有知覺。
不要再等我了,我們都該前進了。
我們終究……還是錯過了。
承載著日晞靈魂的那片海岸如今看來依舊那樣冷清寂寥。日晞現在,應該已經在自由飛翔了吧?那個敏感又細心的傻妹妹……
「日晞,對不起啊。」閉上眼睛,我苦笑低喃。怎麽覺得今天似乎一直在道歉?「到最後……我還是沒能把妳的巧欣姐娶回家。」低嘆了句,我輕聲說。
如果日晞還在,大概會大罵我這大哥太軟弱吧?
就像那時巧欣說的,逃避的人……一直都是我──
「哥。」一直沈默著的言華突然開了口,「你會……想念日晞?」目光遙遙望著海岸,我聽見他怔忡問著,聲音輕得幾乎要被浪聲淹沒。
我楞了楞,隨即澀然笑開。「會啊。」輕吐了口氣,我有些惘然地垂了垂眸,「我常想,如果日晞沒病……她應該會是我們之中最勇敢的吧?」笑著啟唇開口,我淡淡說著,卻覺得心有些痛了起來。
──「我一定會活下來的啊。」
每當想起她那時的笑容,我便不禁想……或許她,早就知道結局了吧。
我和言華終於和好了,但她卻也再醒不過來了。
「或許吧。」最後,言華這麽說。
雖然沒能把巧欣變成妳大嫂,和老媽的關系也依舊是那樣。
但是,我和言華和好了,妳也不用再擔心了吧?日晞。
夜晚,我回到了叔叔的酒吧。
「雁書?」見到我來,叔叔和言華露出了同樣驚訝的表情,「你怎麽會回來?」瞠大了眼,他問。
「暫時逃回來而已。」眨眨眼睛,我再次將食指擺在唇邊,做了一個「噓」動作,示意希望他幫我保密,「我能借住叔叔這裏一晚嗎?」有些不好意思地搔了搔頭,我幹笑問。
「你這孩子,還是一樣亂來。」叔叔無奈地嘆了口氣,「你都來了,我還能說不嗎?」
我只好心虛地笑了一笑。
記得高一那年我私自休學,搭車到了高雄時,就是這樣就是這樣背著一大包行李到酒吧求他收留我,只因為他說過他欣賞我的才華。
「哈哈。」我尷尬笑了兩聲,連忙轉移話題,「是說,叔叔,酒吧這時段是空的?」望向上頭空蕩蕩的舞臺,我有些困惑。這時間的客人不是挺多的嗎?難得會沒人駐唱……
「那孩子走後,這時間我就沒再請人了。」聞言,叔叔嘆了口氣,目光慨然。
我楞楞。是因為這個原因嗎……「那,能不能上去讓我唱首歌?」憶起以往曾和禹廷一同上臺尬歌玩鬧的情景,我想了想,問,覺得嗓音有些幹澀。
「可以啊,客人也會很開心的。」叔叔笑笑聳了聳肩,答應得很幹脆。
得到應允,我緩步上臺,拿起了一旁放在墻邊的電吉他。酒吧的樂手在叔叔的協調下各個到了位置上坐定,我和他們商量了下我要唱的歌,伸手刷了刷弦,覺得自己似乎很久沒碰過吉他了。
前奏的琴聲響起,我清了清嗓子,開口輕唱:
「妳說呢明知妳不在還是會問空氣卻不能代替妳出聲
習慣 像永不愈合的固執傷痕一思念就撕裂靈魂
把相片讓妳能保存多洗一本毛衣也為妳準備多一層
但是妳孤單時刻安慰的體溫怎麽為妳多留一份
我不願讓妳一個人一個人在人海浮沈我不願妳獨自走過 風雨的時分
我不願讓妳一個人承受這世界的殘忍我不願眼淚陪妳到永恒
妳走後愛情的遺跡像是空城遺落妳杯子手套和笑聲
最後妳只帶走妳脆弱和單純和我最放不下的人
也許未來妳會找到 懂妳疼妳更好的人
下段旅程妳一定要 更幸福豐盛……
妳說呢明知妳不在還是會問只因習慣妳滿足的眼神
只是我最後一個奢求的可能只求妳有快樂人生……
(五月天-《我不願讓你一個人》,詞/阿信,曲/阿信、冠佑)」
我不願讓妳一個人。巧欣,正因為不願見到妳孤獨痛苦,我當初才堅決留下。
以為妳希望我離開,所以我遠走,卻讓彼此痛苦不堪。
但這次……我會放下,也會前進,會試著不再愛妳──
「只求命運 帶妳去一段全新的旅程往幸福的天涯飛奔
別回頭就往前飛奔……」
只要妳能幸福,只要妳能繼續快樂,我就已足夠知足。所以……
「請忘了我還一──個人。」
☆、我不願讓妳一個人05
愛一個人至深,放手又談何容易?
但,這是巧欣做的決定……我再執著,有些東西,也終究無法挽回了。
在那件事情以後,我有好一陣子沒有再去那間無名的咖啡廳。我想我需要一個人好好冷靜,即使我還是每天想她想得快要發瘋。
我只能更賣力更專註的跳舞,渴望藉由那樣來減少思念的痛。
只是那封簡訊……我始終舍不得刪。
「Nick!」
從打工的店出來,我走在回公寓的路上,不遠處一聲熟悉叫喚旋即吸走了我的註意力。側過頭,我望向聲音來處的街道另一頭,而那個金褐短發的混血女孩果真就站在那裏。
我勾起唇角。「Colleen?」這麽段時間沒見了,想不到會在這種時候遇見她啊……
「我出來買奶精,想不到會剛好遇到你。」笑笑地晃了晃手中的白色塑料袋,Colleen揚了揚唇,「Nick,你住這附近嗎?」困惑地望了望四周,她向我走來,有些疑惑的模樣。
「嗯,我打工剛結束,正要回去。」我莞爾聳聳肩。
不過,我說……她該不會是因為我太奧客才記住我的吧?
「你最近很久沒來踢館了,真不習慣。」抓了抓頭,她揚眉吐了口氣,「要順便一起去喝杯咖啡嗎?」
我一笑。「好啊。」
似乎沒有在晚上進過這間無名的咖啡廳,走進店門,北歐式的自然風裝潢被打了些黃光,看上去十分溫暖的模樣。室內客人並不多,我習慣地坐到了吧臺前的位置,等著她出來讓我「點餐」。
「久等了。今天想喝點什麽?」
「嗯……來杯『放手』好了。」
聞言,她盯著我,露出了一個「我就知道」的無奈表情。我聳肩笑了笑,然後便見她嘆口氣,轉身張羅去了。
半晌,她才端著杯飄散著濃郁香味的咖啡站到了我面前。
「喏,你的『放手』。」
我看了眼桌上那杯幾乎未加一點奶精和糖的咖啡,頓了頓,心想她這不是要報仇吧?擡眸覷了一眼她得意神色,我默默端起咖啡,終究還是喝了下去。
──那是我第一次喝到那樣的味道。
砂糖的甜味在口中輾轉停留了一陣,卻很快被一股澀入心頭的苦給掩蓋,那味道濃郁而幹澀,苦得我幾乎要不住地吐了出來。可在吞下去之後,卻又有一絲若有似無的甘甜味道在喉間縈繞流連,但很快便消逝,幾乎快得讓人無法捕捉。
我怔在原地,完全不曉得自己該怎麽反應了。
那是、名為「遺憾」的甘甜嗎?
「Nick?」還沒想好自己該說什麽,眼前的Colleen卻倏然緊張了起來,「餵,是有沒有這麽難喝啊……你、你一個大男人不要在公共場合哭啊!」她慌慌張張地抽了幾張面紙想要遞給我,而我擡手往臉頰一抹,這才發現自己竟然滿臉都是淚。
我……哭了?
甜和苦交雜的過往回憶驀然朝我襲來,一直裝在這張臉上的笑臉……卻居然被一杯咖啡給全部拆穿。
我突然覺得自己有些好笑。
「餵、Nick,你不要再哭了,大不了不要喝啊……」
我並不知道我為什麽哭。我只能對她搖搖頭,卻發現眼淚止不住,好像心裏有什麽再也無法承載……
「……謝謝妳。」
最後,崩潰的我牽起了嘴角,這麽對她說。
★ ★ ★
在那之後不久的隔天。
背著袋子,下課鐘聲還在響,而我步出笑門口,隨即便見到了那個女孩正局促不安地站在一旁,目光在四周飄忽,手裏還緊緊捏著一方紙片。
「啊、Nick!」見到我,她似乎放心不少,臉上表情一下子放松了下來,「你的學生證昨天忘在店裏了,我想說你應該很需要……」
「嘿,這位可愛的小姐。」開口打斷了她的話,我眨眨眼睛,摘下帽子,揚唇勾起了一個自認最迷人的燦爛笑容,「妳好,我是沈雁書,不知道我有沒有這個榮幸知道妳的名字?」
似乎被我舉動給唬得楞住,她傻傻地看著我,微紅了臉頰,半晌才緩緩吶吶開口:「呃?我、我叫柯瑜靜……」
有些事,執著不放,對彼此來說只會造成更多傷害……所以最後,我還是選擇了放手。
但是,只要繼續朝著不同的方向前進,總有一天,我們都會各自幸福的吧。
我不願讓妳一個人.完
☆、遠在咫尺
胸口分不清是因為驚嚇還是奔跑的原因而劇烈起伏著,身體痛得我幾乎要暈過去,嘴角和身下的滿片鮮紅卻連我自己也害怕。
──不斷蔓延湧出,好像提醒著我,再這樣下去……會死。
悶哼一聲,我艱難地緩緩側過頭去,不遠處那女孩正靜靜地躺在那裏,看上去十分蒼白纖弱,卻沒什麽傷著的模樣。
我不禁松了口氣。太好了,她沒事……
顫巍巍地想伸手觸碰她、想確認她是否真的安好無恙,可是大腦不受控制,連想動根手指頭都已十分困難。
我也、只能到這裏了嗎?
我……會死嗎?
耳邊不斷響起刺耳的剎車聲和喧嚷聲音,我的意識卻越飄越遠,飄到了連自己也無法觸及的地方。
思緒,仿佛回到了難忘的十七年前──
★ ★ ★
初識方巧欣,是在十七年前那間在當地規模還算挺大的國小。
記得第一次看見她時,從眼角瞥過去,我發現她比同齡的朋友還要瘦小,似乎很怕生的怯懦模樣,一個人在座位上發呆,不知道在想什麽。
我承認那個年紀的男生就是特別屁孩白目,看到女孩子就特別想欺負欺負,當然我也算在內。
而誰又知道這一惹上,竟然就是十七年沒完沒了的糾纏?
方巧欣其實那時候還沒有那麽嗆辣,就像個普通的女孩子一般,看上去雖然並不特別漂亮,但瘦瘦小小的樣子還挺招人保護欲。那時開學典禮剛結束,下課鐘響沒多久,我還在位子上琢磨著等會該怎麽捉弄她,那邊幾個男生就已經出手去到處荼毒女生,結果就看到她頭一低,眼淚就啪答啪答地掉了下來……哭了。
「餵、你們是不是男人啊?竟然把女生弄哭!」下意識就沖出去護著那個哭得淒慘的女孩子,我也忘了剛才我本來也會是那個害她掉眼淚的屁孩,模樣好像很冠冕堂皇。
那個年紀的屁孩其實對「男人」這詞沒有什麽領會,只是恪酢醍懂的崇拜。而男人的代名詞大概就是灌籃高手的櫻木花道那種的,總之惹女孩子哭是大忌、這大概是每家老爸調教出來的成果之一。
而且──雖然亂七八糟就成了英雄,不過看著她閃閃發亮的崇拜表情,心裏的得意就這麽膨脹得蓋過了心虛,好像自己真成了真男人一樣。
我想,估計她就是那時候開始跟著我到處跑的吧。
「餵,要不要一起去抓蚱蜢?」
此後的互動,大抵就是由我和另一個對她也有意思的朋友帶著她到處「灌杜伯」、抓蚱蜢螳螂,或是去爬樹,儼然就是一群野孩子。
現在想起來,大概她會變得那麽嗆辣,我也得負一方責任。
那個同樣也喜歡她的家夥是我大概那麽幾年來最要好的朋友,名字叫吳宇承,我們還曾經為此在背後打了一架。只是人算不如天算,那年爸媽離婚,年紀還小的我跟著爸爸北上,註定要離開高雄。
於是我連告白也沒了底氣,只好給吳宇承拍拍肩膀,說:「那個笨蛋就交給你了啊。」
結果他也真的就這麽喜歡了她十年。
記得那時最讓我驚訝的是,到臺北安居下後,老爸就遞了封信給我,說大概是高雄的同學寄來的。我看著上面歪歪斜斜地署名要給我,裏頭就這麽大剌剌地寫了大大的「我愛你」三個字,還不忘在右下角附上「方巧欣上」。
也不知道當時才八歲的她是怎麽寄信的?一個小孩子到底是怎麽準確將地址姓名都填寫正確無誤,還特地從高雄寄到了臺北來?
那時我覺得她就是個奇葩,一個讓我非常難忘的奇葩。
奇葩到那封信,竟然讓我完好保存了六年。
★ ★ ★
再一次見到她,是六年後那個城鎮上離她家最近,規模不小不大、也不算太爛的國中。
老實說,會和她再同班,就連我自己也驚訝。
那年我做了個重大決定──離開臺北,回到高雄去陪伴母親。老爸身邊已經有哥哥了,我想了很久,覺得媽媽這樣有些寂寞,於是決定了要回去。
後來我想,那大概是影響我這一生最大的一個轉折點吧?
然而當我再度選擇回到那個城鎮,入學手續辦好,暑假公布的班級名單卻讓我在計算機前楞了好一會。那個熟悉的名字就那麽印在我眼前,一筆一畫如此清晰,甚至讓我一度懷疑,這是不是同名同姓的巧合?然而當我抱著這個疑惑走入教室,那張令我掛念了六年的臉又在眼前出現時,我就知道,一定是她了。
那時我還以為,或許這就是緣分,註定要讓我和她湊在一起。
後來我才知道,原來緣分有時候並不代表情分。
時隔六年不見,方巧欣變了挺多,五官精致了些許,看起來漂亮了很多,好像也開朗活潑了很多。我也挺白目,拿著那封信就走到了她面前,大咧咧地笑著攤到了她桌上:
「嘿,好久不見。」
然後她看著那封熟悉的信犯傻,半晌才回過神,臉一下子漲紅了起來,好像很不可思議地看著我:「你、你怎麽還留著啊!」
我一度其實還挺高興,至少她還記得這封信。
而那天我才知道原來方巧欣不只是變了很多,還嗆辣了許多。那封信被她惱羞成怒的在我眼前被撕成了碎片,雖然一直挑釁她的罪魁禍首大概是我這個屁孩,這我無法否認。
我也才知道,當初那個奇葩的女孩,早就已經對我不上心了。
而大概是因為那封信,她本來還對我有些尷尬,這讓我慶幸自己和她哥哥原先就混得挺熟,至少讓她後來對我的觀感變成了「兄弟」。而那封信到最後,我還是趁著同學們不註意時給偷偷全撿了回來,黏上倒是又花了不少時間。
只是覺得……如果連那個都不見,好像就和過去曾經喜歡我的她永遠失去聯系了。
而事實上,就算我黏回來,她也早就已經不喜歡我了。
後來我才知道吳宇承也到了同間學校,只是他在二班,我和方巧欣在十四班。我聽說他小五時和她告了白,只是她似乎沒有答應,和他說了「先當朋友」。
我和吳宇承說好這次公平競爭,那時我想,反正我和她同班,近水樓臺總有機會先得月。
但是後來,她沒有喜歡我,也沒有喜歡吳宇承。
她和哥哥常常一起騎車出去玩,我努力混進了他們的交友圈裏,也和她二哥學了機車想載她。其實我只是想耍帥、想證明自己也有能力保護她,結果她給我載了一次,就說我的騎車技術太恐怖,說什麽也不再讓我載了。
我很努力的喜歡她,很努力的想要怎麽讓她也喜歡我,喜歡到似乎連她身邊的朋友也知道了我的心意。原本我覺得無所謂,讓她知道我喜歡她也沒什麽不好,結果我卻發現,方巧欣似乎開始疏離我了。
方巧欣那家夥到底喜歡什麽樣的男生?那大概是我人生第一次覺得女生很難懂也很難搞。到底該怎麽做,她才能再次喜歡我?
而我想了很久很久,直到今日也仍然沒想出個所以然來。
國三那年,她交了男朋友,但不是我。
於是我也很無恥的去交了個女朋友,然後對她說:「我確實曾經喜歡過妳。」
只是我沒說:一直到現在,我還是喜歡妳。
因為我明白了,唯有維持這個兄弟的身分,我才能繼續站在離她最近的地方……
繼續喜歡她。
★ ★ ★
高職三年,方巧欣交了兩任男友。
一任是她學校裏大她一屆的學長,一任是跟我同樣喜歡了她十年的吳宇承。
老實說我非常佩服吳宇承。因為方巧欣會和他交往,一半的原因,是他自告奮勇要當她甩掉學長的擋箭牌──分手後,那學長不甘心,一直不斷希望能夠和她覆合。
而方巧欣的個性是這樣:感情觀上格外直接,對她來說,既然分手,就連朋友都不可能做。
她會和吳宇承在一起,只是因為愧疚和替代……這點,我再清楚不過。
所以後來,她還是跟吳宇承分手了。
「鄭禹廷,我決定不喜歡巧欣了。」
上高中後我們已經鮮少見面,而那天傍晚他難得約了我出來,表情是我從未見過的惆悵。
「為什麽?」喝了口他請我的啤酒,我側頭看他,問。
「因為我終於明白,無論我再怎麽努力,她永遠都不可能會喜歡我。」
那句話狠狠打中我,可是他的表情痛苦得那麽真實,好像是某個倒影,對比我自欺欺人的悲哀。
「……是嗎。」將手中的啤酒給一口灌完,我看向天空,覺得有些茫然。
連他也要放棄了啊。
說不定我還有可能的。至少我知道現在的方巧欣還不懂愛,她的戀情通常來自於她「嘗試」的心態。
也許有一天,她會明白那個一直在她身邊的人有多喜歡她。
──或許就是憑著這股信念,才讓我義無反顧地愛了她這麽久。
高二那年的暑假,學校轉來了一個非常奇怪的家夥。
那個奇怪的人名字叫沈雁書,染著一頭鮮艷醒目的金發,頂著張好看的臉,總是笑容滿面,吸引了不少女生,還馬上便和校內所有大小人物都給混熟了。老實說我並未見過他幾面,只是聽說過這號人物──我念的是夜校,早上還要工作,而他是日校的學生,又是不同科別,根本沒有什麽交集的機會。
會認識沈雁書,是因為那年朋友找我組樂團時,找了他當吉他手。
「嗨,你好,我是沈雁書──水部沈、雁足傳書的雁書,請多多指教。」
「我叫鄭禹廷,邑部鄭,大禹的禹,宮廷的廷。」
原先我以為他是個神秘又奇怪的家夥,整天頂著張笑臉,也不知道心裏到底在想什麽。結果後來反而我們兩個意外投機,在樂團解散後混得最熟,還就這麽成了兄弟。
即使到最後,我依舊不是很懂沈雁書這個人。只知道這家夥挺有才華,很有義氣,而且和我一樣總是一堆工作。
而三年級的畢業旅行時,他們一群人不知道從哪偷渡了一堆酒,還邀我過去一起喝。
那時我酒量還不是很好,結果當然是醉得一塌糊塗──還超級丟臉的發了酒瘋。
不過,或許也是因為,那份感情……實在讓我壓抑太久了吧。
「到底要怎麽做,她才會喜歡我?」
模糊的記憶中,我痛苦地挨著旁邊那個大情聖訴苦。還記得事後他告訴我他當時非常頭痛,因為其它兩個朋友倒都對他求救眼神視而不見。
或許我只是下意識的想抓住浮木吧──沈雁書在學校裏交過那麽多女朋友,也許他比我還要更了解女孩子的心也說不定?
於是我說:「我愛了她……十年了……」
十年。吳宇承用十年放棄了她,可是我卻放不下──根本就沒有說出口的我,要怎麽放下?
可是錯過了當初回來時那個說明白的時機,現在的我,就是對她告白了,又有什麽用?
如果告白會讓我們再做不成朋友……那我寧可繼續自虐地繼續愛下去。
──自作自受。
記得之前不知道是誰曾經說過,在愛別人前,要先懂得愛自己,才知道要怎麽愛人。
可是在學會愛自己前,我就已經愛上她了,又要怎麽辦?
在那之後其實我也一直在想,如果早知道結局是這樣,我會不會後悔?
不過,或許沒有愛過她,才真的會讓我後悔吧。
★ ★ ★
升上大學後,沈雁書把我介紹給他開酒吧的叔叔,於是我正式成為了駐唱歌手。
我繼續去念了餐飲管理,方巧欣也接著讀服裝設計,而沈雁書則考上了舞蹈系,跌破眾人眼鏡。
我也是在那時候才知道,原來他的家庭背景並不簡單。他的叔叔在工作閑暇時間向我略提了幾句,我才曉得原來他是獨自從臺北逃家到這裏來的。
大四時,方巧欣在意外下正式認識了雁書。那個她嘴裏在街角意外的一撞,成為了我們三人間人生最大的一個轉折點。
我的第六感在那時準得悲哀。當我看見他們在同個打工的地方打情罵俏……心裏那個不安,好像就已經隱隱告訴了我往後既定的事實。
「方巧欣,妳是不是……喜歡沈雁書?」
「……嗯。」
從一開始她的一點點在乎,到最後她親口告訴我她喜歡上了沈雁書的事實,我竟然不覺得驚訝,只是心已經痛得沒有了知覺。
這次或許是真的該醒了吧。方巧欣……是真的不可能喜歡我了。
而如果是他,或許是真的能夠給她幸福的吧──我的直覺這麽告訴我。
於是我說服自己,只要她幸福,那就夠了。
那年我愛上了陳奕迅的歌,或許還帶著某種顧影自憐心態──還記得他有首歌叫《遠在咫尺》,我總覺得,那很適合形容我和方巧欣。
「假使你是情侶 假使你共同一起生活裏
同樣會記掛她身於咫尺心於千裏不可抑壓像潮水
想想我為誰廝守終生死去罪惡感中找樂趣……」
曾經一直不想承認,可是當在停車場看見他們親吻擁抱,我才終於認清,我和她的距離,一直都不是近水樓臺,而是遠在咫尺的天涯。
正因為是兄弟,所以看似最近,卻其實不可觸及。
可是明明應該放手的,明明我應該也要放棄了──當看著他們要到臺北,鬼使神差地,我居然也電話給我老爸告知了聲……就那麽一起北上了。
悲哀的放不下。但看著她幸福……我也覺得甘願了。
或許真的要等到我死了,才能夠真正不愛吧?
後來他們兩人似乎經常吵架,而我在一旁想幫忙,卻總是束手無策。
而那天雁書滿臉頹喪地告訴我,他要離開臺灣了,要到美國去繼續學舞。
「那方巧欣呢?」我從吧臺位置上憤怒站起,一把抓住他衣領怒喊:「你打算把她丟在這裏?」
可是他卻沒有一點反應。只是淒淒慘慘地對著我說:「巧欣她……不需要我了。」
怎麽會不需要。
怎麽可能會不需要!
「你是白癡嗎?那家夥現在、很需要你啊!」
為什麽他永遠也不知道我有多羨慕他?為什麽他可以這樣就離開她?
那剎那間,我真的很嫉妒他。
如果是我、如果能夠有那個機會……我怎麽舍得讓她孤單痛苦,怎麽舍得讓她難過流淚……
可是無論我再怎麽努力,都已經不可能了。
她真正不需要的人,是我啊。
我拚命想拖時間留下他,可是那家夥竟然異常堅定,怎麽樣也一定得走。
明明覺得她幸福就好了,可是怎麽到最後,我卻連她的幸福也沒法留下……
──該死的無能為力。
而就在雁書進去機場檢查口不久後,一個陌生的號碼接著打來,我困惑接起,竟然從話筒另一邊聽見了她的聲音:
「餵?鄭禹廷,我是方巧欣。」她聲音很快很急,「我在路上了,等我過去……」
然後「嘟」的一聲,代表斷線的聲音響起,切斷了我和她僅剩的聯系。而我望著窗外滂沱大雨發呆,心裏驀地不安了起來。
外面車這麽多,還下大雨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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